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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6章 翻案

朱上海解释说。

“他是我的律师,麻烦的事,他会去处理,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,你的事我听着不难。”

朱上海又说了几件棘手的事情,经过律师处理,把损失降到最低,是一个很得力的人才。我想到网上的一个段子。

某人入室盗窃,刚进屋,女主人回来了,他躲到床下,还是被发现,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,被抓。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,至少判十年。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,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、抢劫罪、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,结果他改了口供,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,最后以强奸未遂,判了三年,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。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,博士告诉他,当初你应该这样讲,当你想强奸时,发现该女奇丑无比,便逃跑,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,因无损害后果而免罚。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,博士后教他这样说: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,想强暴他,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。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,这小子被无罪释放了。

法律分析: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,犯盗窃、诈骗、抢夺罪,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(即抢劫罪)的规定定罪处罚。根据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抢劫罪一般量刑在3-10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但如果有“入户抢劫”、“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”、“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”等加重情节的,则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甚至死刑。

老人们常说:知识改变命运。这个例子不就是,确实是知识改变命运,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,一个律师的水平,直接影响你成败的关键。

我们闲聊几分钟后,律师打完电话,对我说。

“原先生不用着急,这件事情很简单,用不上一周,人就能出来,”随后对朱上海说。

“朱爷,我先去安排人手,打点关系。”

“嗯,去吧,我贤侄说了,庭院的钱,他拿出1成给你办事,放手去做,别留下隐患。”律师表示没问题,我看得出他很兴奋,看样子在他眼里没有难度,一堆钱的诱惑还是很大滴。

事情都办完了,我就告辞离开了。朱上海派车送我回去,车上,司机不解地问。

“原先生,为什么不安排个专职司机?”

“我告诉他,如果我愿意,我瞬间就能到家,只不过不想惊世骇俗,索性低调一些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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